环保总局发布《废塑料回收及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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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发布《废塑料回收及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时间:2008-7-28 17:02:10 共有 人次浏览)
环保总局发布《废塑料回收及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7年9月30日正式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塑料回收及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该标准对废塑料回收、贮存、运输、预处理、再生利用过程以及废塑料再生利用制品提出了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和污染控制标准。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目前年产生塑料弃物达1200万吨,包括进口废塑料在内,进行再生利用的废弃塑料每年达1000万吨。目前我国废旧塑料回收利用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是回收渠道散乱,回收率不高;回收分类等级制度不健全、分类标志不明显;低值废旧塑料制品回收困难;再生加工企业规模小,技术落后,污染严重;废旧塑料回收和加工利用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二次污染问题等,因此,制定废旧塑料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是十分必要的。
  
  该标准对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处理与再生利用过程中存在的各种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控制,规范生产和消费行为,在促进废旧塑料资源化利用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回收利用过程对环境的危害,从而达到资源循环和环境保护“双赢”的目的。
  
  该标准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废旧塑料的回收和加工利用工作,减少和控制废塑料回收和再生利用过程中的污染,促进我国废塑料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的健康发展。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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